一、申请地点和考试科目 (1)申请地点 1. 境外人员到车辆管理处申请。 2. 其他人员到申请人身份证记载地址所在的车辆管理所分支机构办理。
(2)考试科目 1. 申请大客车、拖拉机、中型客车、大货车驾驶证的,还应当审查第三科目,即考科目三。 2. 持有比利时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免试,直接颁发机动车驾驶证。 3. 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代表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按照外交对等的原则,直接颁发机动车驾驶证。 4.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其他科目考试合格的分数无效,重新申请录取。
二、办理时间限制 申请人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处或分支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车辆驾驶证。
三、费用 机动车驾驶证10元/证,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科目1)每人50元;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3)每人60元。
四、使用条件 (1)年龄: 1.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和轻便摩托车的申请人年龄在18岁以上70岁以下; 2. 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两轮摩托车或轮式自行机械车辆年满18周岁,年满60周岁的。 (2)主体: 1. 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中型客车高度大于150cm; 2. 视力:对于大型客车、拖拉机、城市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有轨电车,在对数视力表中,双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可达到5.0以上。对于其他准驾驶车辆,在对数视力表中,裸眼视力或双眼矫正视力可达到4.9以上; 3. 辨色:无红绿色色盲; 4. 听觉:两耳可分别识别距音叉50厘米处的声源方向; 5. 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和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四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 下肢:交通运动功能正常。申请驾驶手动汽车时,下肢不等长不得超过5cm。申请自动驾驶汽车时,右下肢应健康; 7. 躯干和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三)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1. 驾照被吊销不到两年; 2. 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吊销驾驶证; 3. 依法吊销驾驶证未满三年的;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申请人可以申请与境外车辆驾驶证相对应的车辆驾驶证。
六、申请人需提交的信息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 北京市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军队、武警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外国使馆,驻华领事馆和国际组织持外国机动车驾驶证的中国代表处人员无需体检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申请人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提供中文译文。 (5)3张机动车驾驶员照片。
七、机动车驾驶人相片要求 持卡人的最新彩色正面照片,背景为光头白色(矫正视力者需配戴眼镜)。照片尺寸为32mm×22mm(1英寸照片),头部约为照片长度的三分之二。分辨率为300dpi。
八、身份证是指: (1)居民身份证为居民身份证;外省市暂住居民身份证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暂住证。 (2)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海外人员包括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和海外华人。 (4)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代表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九、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1. 居住在居住地的申请人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2. 居住在暂住地的申请人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3. 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4. 境外人员应当在住所地提出申请。 X.申请人因年龄、身高等申请条件不符合相应准驾车型的申请条件的,可以降级符合申请条件的准驾车型。 |